工作职责:1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;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。2、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法纪和相关案件。3、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、政策和制度的情况;监督检查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。4、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、完整性。5、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。6、协调有关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、上报工作;依据国家授权,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,监督和检查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。7、开展税收调查,进行税政检查,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事项。8、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。9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