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:1、研究全县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;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;编制、调整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。2、管理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;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。3、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;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和审核报批。4、编制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。5、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,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。6、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。7、拟定县与乡镇政府间分配政策,负责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,指导乡镇地方预算管理工作;办理县与乡镇财政结算事宜。8、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;负责与财政审计部门有关的工作联系。9、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;认真执行县政府经营性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。10、实施财政投融资政策,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;负责归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并实施财务监督;管理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;组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概、预、决算的评审。11、管理县级国有投资的公司的财务管理。12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